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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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目 录
机 构 职 能 类
部门职责 365bet亚洲真人网址、舟山市港航管理局嵊泗分局地址在:嵊泗县菜园镇东海路126号。全局共有在职干部职工76名。 内设:办公室(法制科、综治办)、组织人事科(监察室)、工程建设(航道)科、计划财务(稽征)科、港政科、安全监督科(渡口办)、运输管理(交战办)科、船检科、行政审批科、港航检查大队和大洋、马迹山、绿华三个港航管理检查站。 下属(管)单位:嵊泗县公路管理局、嵊泗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嵊泗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嵊泗客运总站、嵊泗县兴盛公路工程养护公司、嵊泗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嵊泗县永盛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嵊泗县同舟客运轮船有限公司。 365bet亚洲真人网址是主管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县政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拟定全县交通行业的行政规章;根据市、县的总体布局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公路和水路(港口)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的设计、建设、质量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县道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并对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军事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负责辖区内水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乡镇政府管好乡镇渡口及乡镇船舶的运输安全工作;负责全县水陆运输企业的开业审批、公路班线的审批和协调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运输市场;负责水路(港口)、公路交通规费的稽征工作。 舟山市港航管理局嵊泗分局主管港口管理、航运管理、航道管理,为舟山市港航管理局的下属单位。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港口管理、航运管理、航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负责实施;负责辖区内港口规划、水运规划、航道规划的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港口水域、陆域利用及港口岸线、通航水域、航道的使用管理以及港口、航道基础性设施的管理;受局委托对港口、航道建设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港口、水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经营秩序的管理、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货物营运船舶营业运输证的核发;负责辖区内抢险救灾、军事运输、指令性物资港口作业及运输的组织实施,在货物和船舶压港时负责协调和组织疏运工作;负责辖区内港航非税的征收工作,对港口企业经营性收费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港口、水路货运企业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港口及航运行业的统计及信息汇总工作,为港口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和各种运输船舶、货主提供咨询服务。
领导班子介绍及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钱海彬 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联系单位: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郭华 协助书记工作,具体负责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全面业务工作,并受书记委托做好其他工作。联系单位:县同舟客运轮船有限公司、县永盛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局组副书记、纪检组长董凯云 协助书记分管党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教育、统战、文化、精神文明、综治、信访、人才、双拥、信息、档案、保密、爱国卫生、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提案议案办理、机关党政事务、劳动工资和效能建设等方面工作,并受书记委托做好其他工作。联系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监察室)、综治办、工委、团委、妇委会;联系单位: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局属各党支部。 局组成员、副局长何琪明 协助局长分管交通工程建设规划与计划、交通投融资、资产管理、计划财务、水上规费稽征、船舶检验等方面工作,并受局长委托做好其他工作。联系科室:工程建设(航道)科、计划财务(稽征)科、船检科;联系单位:县公路管理局。 党组成员、县公路局局长朱龙华 主持县公路管理局全面工作;协助书记、局长抓好公路路政、公路大中修、公路养护、公路安保等方面工作。联系单位:县兴盛公路养护工程公司。 党组成员、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孙忠祥 主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全面工作;协助书记、局长抓好陆上客货运车辆发展规(计)划、陆上运政、陆上客运等方面工作。联系单位:各道路运输(服务)企业。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益宾 协助局长分管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计划、水路客运、乡镇渡口、交通安全、“三防”、物流(水路货运)、水路行政执法、审批办证、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交通战备、交通环保、交通科技、港口市场管理、港口调度指挥等方面工作,并受局长委托做好其他工作。联系科室:运输管理科(交战办)、港口管理科、安全监管科(渡口办)、行政审批科、港航执法大队、港航指挥中心、各港航管理检查站;联系单位:嵊泗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嵊泗客运总站。 总工程师周维 协助局长分管交通工程建设、公路养护、港口建设、水运工程监管、航道开发建设和养护等方面工作,并受局长委托做好其他工作;主持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全面工作。联系科室:工程建设(航道)科;联系单位:县兴盛公路养护工程公司。 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 一、在局党委领导下,按照办公室工作职责范围,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 二、负责组织起草办公室主办的各类重要文件和材料;对局发出的文件进行核稿。 三、负责组织、安排局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以局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 四、负责督促、检查党委会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领导批(指)示及时上级文件的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领导汇报。 五、根据局党委的工作意图和要求,组织并直接参与办公室的调查研究,为党委决策提供相关信息和建议,当好参谋助手。 六、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全局的情况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七、负责组织上级来文的阅读和办理。 八、检查信访处理情况,接待处理重要信访。 九、负责组织局和办公室的对外接待及联络工作。 十、负责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办公室工作计划、总结和岗位责任制落实及考核工作。 十二、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水陆交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规章。 十三、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局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十四、参与或负责组织有关水陆运输管理的政策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调研、审核工作。 十五、负责全局水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对局属各执法单位(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十七、参与对违反水陆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重大违反案件的查处和审核。 十八、负责局对外经济合同的审核工作。 十九、负责全局交通港航信息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化硬件的采购及其资产的管理。 二十、负责港航指挥中心管理工作,做好日常值班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一、主要负责劳动工资、技术职称审报、人事档案管理、各类年报、年终考核等事务工作,并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监督、检查局机关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四、受理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政纪的行为。 五、参与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六、负责局机关的行风评议、廉政建设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局财务、政务公开工作。 八、负责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九、承办局领导及上级交办的事项。 (三)工程建设(航道)科 一、严格把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质量关,保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达到规定的工作深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航道建设、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负责辖区内航道基础性设施的管理。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三、按照建设要求与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签订各类合同,并严格执行合同条款规定。 四、组织设计、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施工图纸、施工图预算会审和技术交底,协助施工单位联系材料、设备等建筑物资的供应。 五、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安排施工详细进度计划,并检查进度计划的进展情况,确保工程按原定计划完成。 六、收集并及时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进度、统计资料,按时编制各种定期统计、会计报表、上报上级管理部门。 七、深入现场了解工程施工动态,会同有关单位召开现场协调会,处理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八、根据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工程预算书等文件及时审查工程进度报表,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和竣工后的工程结、决算。 九、组织工程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决算的双方核对,经核对签字后逐级送科长、局分管领导、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定,最后送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审核,以中介机构审核数为决算造价。 十、办理、参与单项工程或项目工程交(竣)工验收工作,参加工程质量评定、分析质量事故原因及其责任,提出补救意见;负责督促单项工程预检后的未完工程收尾及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修复,到期安排竣工验收;积累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文件资料,并负责审查,及时整理,为控制竣工图提供资料,并按时存档。 (四)运输管理科(交战办) 一、负责监督水陆路运输市场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按照《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依法治运。 二、组织全县水上运输企业年审换工作和水路行政项目的审批、上报、转报、注销工作;对航运企业进行经营资质管理、预警管理。 三、督促完成年辖区内新增运力指标。 四、组织协调全县水路运输生产及重点物资、紧急物资运输和节假日运输工作。 五、做好航运信息网络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水上交通企业年度审核、督促水陆客运单位开展安全、服务质量考评工作。 (五)计划财务(稽征)科 一、宣传、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财政、税务、金融、基本建设、规费征收等政策和财经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二、负责公路及港航事业费收支的部门预决算编制,搞好财务收支预测等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预算方案,以达到资金总量和收支项目上的结构性平衡,保证机构正常运转资金的需要,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益。同时对所属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负责本单位的收支业务核算、财务报销、社会保障、国有资产、规费上解等项财务核算活动,按时编报各类财务和统计报表,并协调好与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业务关系。 四、负责专项工程资金的管理,筹措安排工程建设资金计划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参与审查各类对外经济合同、协议等文件,严格按照合同控制、监督工程项目的资金拨付,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做好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 五、加强财务检查和分析,当好领导参谋;负责财务内审、财务检查、专项调研等项工作;提交财务活动分析报告、财经专题检查结论,为领导决策提出建议。 六、依照统计法律的规定,组织组织好本系统及本单位的统计业务,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七、负责财政性票据和港航规费票证票据管理,指定专人办理票证领用、销号、销毁等工作,健全票证领发台帐,定期检查各站点的票证使用情况,协助各科室做好票证销毁工作,认真进行票证监销。 (六)港口管理科、安全监管科(渡口办) 一、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港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辖区内港口水域、陆域利用及港口岸线、港口基础性设施的管理。 三、对港口企业经营性收费项目和价格,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港口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资质及劳动安全管理。 四、负责对辖区内内贸危险货物过驳、装卸(作业)申请的审批和日常巡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有关《港口经营许可》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申报的受理和审核。 五、负责抢险救灾、军事运输、指令性物资港口作业及运输的组织实施。 六、协助港口行业的统计和各类规费征收工作,健全各类业务台帐。 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上级部门有关交通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在局安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县交通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八、负责做好全县水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督促、检查、指导等管理工作。 九、根据上级制订的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目标,负责做好全县水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及交通事故统计、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上级安全考核目标。 十、负责做好全县水陆交通运输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实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落实。 十一、负责建立各渡口基础档案、督促落实上级安全责任制。 十二、督促指导春运等重大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督促指导做好交通运输企业职工培训考核等其它工作。 十四、切实做好渡口安全检查及排查重点渡口事故隐患工作,积极做好春运、四季、三防、国庆等节假日渡口重点检查和防范工作。 (七)船检科 一、浙江省船舶检验局嵊泗检验所是舟山市船舶检验处的签证机构,按照船舶检验处规定的分工职责,从事现场监督检验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船舶技术监督检验的条例、规范、规则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并收集、整理、上报其修改意见或建议。 三、负责辖区内新建木质船舶和船长末满30米(除客(渡)船、客滚船、散装危险品运输船舶)的钢质船舶建造检验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500总吨以下沿海航区货船的营运检验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200客位及以下客(渡)船,港内轮渡的营运检验。 六、辖区内400总吨及以下沿海航区装运闪点超过60℃油船的营运检验 七、辖区内遮蔽航区、港区内工程船舶的营运检验。 八、辖区内主机总功率735千瓦及以下沿海航区拖轮的营运检验。 九、参加上述船舶机(海)损事故的附加(公证)检验和技术鉴定。 十、搞好技术管理,建立和健全船舶技术档案。 十一、完成舟山市船舶检验处授权的船舶检验工作和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八)行政审批科 一、负责职权范围内港航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审核、制证、送达工作。 二、授权范围内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项目决定签发。 三、授权范围外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项目转报。 四、审批权限归市局、省港航局、交通运输部的相关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初审及转报。 五、向社会公告本单位行政许可实施情况。 六、负责各项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项目申请材料、审查文书、审查文件的整理归档、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九)港航检查大队 一、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运政、航道、港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组织辖区内港口、水运市场日常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实施辖区船舶验证制度。 三、实施有效市场监管,维护水运及港口装卸、储运市场秩序;协助港口危险品作业的监管工作。 四、负责对港口、航道建设实施监督。 五、负责港、航行政执法案件的建、归档工作,组织协调各港航管理检查站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各类工作台帐。 六、协助督促港口的企业和运输船舶防台、防汛等有关安全工作。 七、协助征收各项港航规费及辖区水运、港口行业统计上报工作。 (十)工程质量监督站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全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审查全县交通建设项目投标单位的资质、人员资格及质量保证体系;负责规划、购办、使用、保管本科室的试验检测仪器; 三、负责对全县在建交通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对受监工程项目制定监督计划,监督受监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对受监工程按开工、施工、竣工三阶段进行全面质量检查; 四、掌握全县交通工程的质量动态,总结交流质量工作经验,定期发布工程质量信息; 五、负责全县交通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并进行质量鉴定,出具质量检验评定报告,签发质量鉴定证书; 六、参加全县交通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争端; 七、对检测中心的试验结果进行检查,处理检测中存在的问题;推广运用试验检测方面的新技术。
政 策 法 规 类
规 划 计 划 类
党风廉政类
举报投诉类
工作动态类
便民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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